經歷星期三(11月18日)凌晨的立法會衝擊事
件,雨傘革命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論外在問題,港共政府繼續拖字訣,利用執達吏逐步清場,旺角佔領區正面臨龐大壓力。論內部衝突,金鐘「佔中糾察」粗暴
對待抗爭者,拒絕向衝擊立法會的抗爭者施予援手,又拆掉異見者的講台禁聲,甚至追打要求增援的抗爭者。加上泛民及學生組織公開割席,義務律師團拒絕提供法
律援助,陷抗爭者於不義,泛民、學生與佔中一派,跟要求升級的抗爭者陷入分裂,甚至去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必須明白,若雙方內鬥下去,雨傘革命最終只會無疾而終。一方面,若一部分抗爭者結集,並決定將所有對「大台」及背後泛民主派的不滿以拆台行動發泄,將會趕
走留守已久的學生及泛民人士,此後,有誰能守住佔領區呢?反之亦然,泛民人士沒有異見佔領者,亦不可能死守三個佔領區。
更令人痛心的是,運動已走入死結。原來抗爭者一路著力令行動升級,但面對「佔中糾察」的不義出賣,抗爭者將背負前所未有的壓力,再談運動升級已不可能;此
外,原本一致向外爆發的能量將變成向內爆發,兩個派別不和的抗爭者將會出現鬥爭。
若內鬥真的發生,將會引起大規模騷亂,最終招致警察清場;此外,現在泛民人士與警察口徑一致,將抗爭者標籤成暴徒,拆台行動只會給予泛民口實立即撤離並劃
清界線,屆時留守的抗爭人士將陷入兩難局面。一方面,若撤離的話,佔領運動立即宣告失敗;另一方面,若繼續留守,泛民與政府將口徑一致,把抗爭者切割後給
予執法者更大理由清場,暴力程度將難以估計。若抗爭者真的被捕,佔領者承受的將不會單是非法集結的罪名,而是暴動罪,後果非常嚴重。
換言之,若出現內亂的話,除了正中泛民主派的下懷,更令雨傘革命以最可悲的結局收場。但是,我們為甚麼要走上街呢?不是為公義,為爭取民主的嗎?然而,今
天我們可有第三條出路嗎?我們現在不能清算泛民,因為會墮入邪惡政客的陷阱;下星期執達吏亦很大機會將旺角清場,情況非常不明朗。
抗爭的道路非常難行,尤其走到今天,群眾的矛頭已非指向政府,而是針對自私的泛民政棍。但懇請大家繼續忍耐,不要胡亂攻擊其他人,不要去拆大台。然而,我
亦必須指出,泛民主派必須承擔造成今日局面的全部責任,他們為著個人或所屬團體利益做出各種背叛行為,令群眾蒙上不白之冤,歷史將會狠狠地清算他們!
我再三請求大家克制,保持冷靜理智,不要墜入圈套,不要讓泛民主派華麗退場的劇本得逞。他們還未佔領中環,何不向他們施加壓力,要他們真真正正的佔領中環
呢?相信群眾能走出自己的路,但現在情況危險,不要胡亂行事,讓大家陷入困難局面。面對現時景況,請沉著應對。
我們沒有公開分裂的條件,令抗爭者流失下去。上街抗爭者的人數,正好代表運動的能量,人數太少,佔領將無以為繼。但是,大家甘心就此輸給愛港力量、藍絲
帶、李偲嫣之流嗎?我們既沒有資格,也沒有條件趕走任何人。尤其所謂的道德感召,呼籲抗爭者不戴面具和主動自首,某程度上也是趕走別人的鬥氣說話。試問有
幾多人有足夠的政治名氣,可以作出道德感召?已先後有人被捕,被打傷,但他們就是普通人,沒有政客和律師會協助他們。
抗爭是眾人之事,能量取決於人數,人人守住不同崗位,方可達成大事。有人還要論資排輩,豈非令人感到荒唐而失笑?重申,不論是泛民還是意見不同的抗爭者,
兩方都沒條件趕走人,因為我們要盡量留人,守得一晚得一晚。試想想,旺角被清場,金鐘又發生大台衝突的話,將會產生怎麼樣的效果?
我們要令站在對立面的建制添煩添亂,但不是增加內部混亂。更何況,即使拆下金鐘的「大台」,又有甚麼意義?雖然群眾很憤怒,但行動前請三思。反之,泛民主
派人士亦應想清楚,給你們獨霸佔領區,又有何意義?
再三重覆,雖然星期三的行動未成功,或甚行動過程魯莽,但當中的抗爭者絕對值得獲崇高的致意。
緊記︰成功之前,絕對不要放棄;沉著應對,不要令運動化成內鬥,讓佔領變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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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11-21-2014/1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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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組織(如大台)的思維就等於單一權力的思維,支持單一權力的,憑什麼反共、反赤化?民主地方就是多元化組織、多頭領袖。
要「和理非非」的,可以繼續「和理非非」;想衝的,便去衝。爭取香港真普選和民主,已經不是香港的民生層面議題,而是制度上的改革!而這改革是跟中共的統戰方針有矛盾,是政權和體制層面的「戰
爭」! 班飯民一直把社會運動的scope focus on
民生或香港常務的層面看,和理非非當然是合理。但,今次是改革,真普選和民主制度就是香港前所未有的改革!
改革就是意味「戰爭」!要「戰爭」,就不可能只有和理非非。
報警拘捕衝擊者就等於向敵人出賣同伴,25仔! 請不夠膽衝鋒陷陣的,就別指手畫腳或扮正義!
地方法治是適用於地方層面,但體制層面的改革的正當性,則需乎合國際法例,如人權法、普通法等……而且,雨傘革命的行動也有多種如《中英聯合聲明》、國際
條約和國際法例等法理支持,絕對出師有名!所以用地方法治思維去判斷改革者行為是誤判!另外,"戰爭"是求手段多於地方法治。
用直接民主的方式或行為去改革,就是超越地方法治層面的事。臺灣太陽花的年青人,你們超越了藍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