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清明。我跟人聊天時,想起一個兩年沒見的好朋友,然後就打電話給她說我要來看她,並立刻買了來回機票(06/04九點05分 , 09/04七點50分)。
她是個90後女孩,兩年前我回老家旅遊時,和表哥一起出席他聚舊活動時認識的女孩。當時她差不多碩士畢業,一邊工作一邊讀書的。我們見過幾次就很快建立了信任,
三個人同居了兩個星期左右(也是我半個旅程)。我們的關係是很單純的好朋友,尤其對於我和表哥這兩個小混混,還有這種單純是很難得的。我們是輪流睡大床,不是兩個男一起的睡大床,便是一個女的睡大床;輪流煮菜;晚上節目就一起去。我們,污穢的話題也會偶爾說說。
同住時,我跟她最聊得來。
她剛和男女分手,經常動不動就在我們面前哭。我和表哥都看到她很單
純,我們動了愛心,不知不覺傳授一些「伎倆」給她。表哥分享了一些他已前做老大的經歷,我就分享分析、人性和理論。不過,她真的很單純,說起人性的黑暗,
她很難接受。表哥混得最久,兄弟超多(但好兄弟很少)。我覺得跟他有差異,主要是因為我高中時交了一個成績不錯的女朋友(我已前一直奇怪為什麼成績好的乖
女孩老是容易喜歡我這類人? 大後我找到一些答案了。),改變了我的「路」。我走了不久,她就找到一份在杭州的工作。這兩年來,我跟她偶爾會通電話。
05/04。上班,遲起床,請了半天假(哎喲!還沒交請假紙呢~)
06/04。我準備好了,發短訊給她說我出門。我的旅行包裡有一把短藏刀(是舊朋友從西藏帶回來的刀)。
從坐地鐵到機場,我的行動電話一直都收不到訊號。我開始留意其他人,(從地鐵到機場)大概算過,我看到講電話或發短訊的,不超過20人。
我的電話也快沒電,我關了它。沒錯!是有意識帶的,為了個人的研究。大概20:20,過海關時候,被人查到,然後吵起來......(一切都在可控制和預
料的情景中),機場的保安員和「保安頭」都說過只做一下登記,我也跟保安們和公安說過「要收就收吧!我要趕坐飛機!」。最後,我給個腦子只有「All
Or
Nothing」和愛發官威的駐守機楊的公安大叔帶到公安局。在途中,我跟他理論和說一些我按這個情況解決的方法,但他理論不過,發脾氣說「你不懂法
律!」、「你現在算是跟我上課吧?!」,我也反擊說過「你不懂審判!」。當時,我心中想「哼!就是你沒上過我的課,你才還是傻B!」21:20左右,我到
了公安局,等了半個小時,他們的上司(他說自己是法律畢業和經驗豐富)問了半個小時背景就開始調查......(這是個「寫輪眼」發動的時候,也是研究最
重要的時候......。一個小時多後,我們是握下手分開的。)然後,我回去機場改到07/04九點05分班。最後,去了一間按摩的場所,插充電、發短訊
給她。最初,我說因為帶刀而給一扣住,但又想起來這個理由很荒謬,怕她不相信;於是,我就坦白而簡單地說我是有意帶的,為的是自己的研究。
07/04。7:20左右到機場,換登機票,在特別安靜的氣氛下過了關。然後,我就開始「真
傻」了!我知道我看愛投入時,很容易與外界環境分離,於是一開始便坐在面對的登機門附近的位置。看、想、看、想,去洗手間也在想......21:00,
我看著登機門的提示牌關,又發訊息給她說「我登機了......」(
哎喲!為什麼今天我手機的訊號是良好的呢?)
我「醒」過來時,我不知道怎樣跟她解釋,也覺得解釋也沒有用,但怎樣都要說我不能來了。最後,我坦白地發短訊,「不用接了。我看書看到飛機走了」。當我收
到她說「耍我了吧」時,我就立刻打電話給她,她不接了。不久,我發了一個畢生最無奈的短訊,說我今晚會上載的(來回及更改的)飛機票到XX空間上。剛才上
載在了......
這次,我敗了自己手上,並覺得荒謬得自己也不相信自己。
在回家途中,腦子裡,除了重播着我們的回憶,還有我之前遇到的危機處理或特別事情的回憶。每次發動「寫輪眼」後,都有些「後遺症」。這次它帶來的「後遺症」,讓我開始感覺不安。難度用「寫輪眼」最大的代價真的是「不能重見光明」?
有些話,當時我不宜跟那調查員講的,就是「
在你面前及我認識有關條例之後,我沒有否認過我有違反入境條例,所以我一直認為自己沒有錯。假如我有違反入境條例,我極其量是被判違反入境條例,而不是我有錯。
我沒有否認我有違反入境條例,就是正確的決定,這是"我沒有錯"的証明;而這証明在我們交談時段中,一直存在。不要說我沒有站在你們立場著想,因為你找不到証明 / 佐證我沒有站在你們立場着想,及我思想主觀。反而,
你多次重複說我有錯(你的行為),這証明了你主觀的判斷,及反映了你比我更有站在自己的立場着想的傾向。我從來沒有否定你扣留我和沒收刀的決定,我只是反映我的看法,判定我主觀的証據不足。
失敬。」
無論壞人定好人,都會為自己辯護;在某些情況下,也沒有理由不為自己辯護。
那把刀,很飄亮,是一位被我揪出的叛徒送的。我只是送給指使的他的相關組織(其實我應該送給香港警察才對),它「犠牲」得很有價值。我始終(主觀)認為它是藝術品。
(如果是心理 / 精神病學家或某些感銳的人看到這篇文章,負面角度看,可能會覺得我有妄想症呢~
其實,我文科「出生」的,很清楚自己最不喜歡平舖直敍;而且,事實是加添比喻或著喧染才更能表逹我的感受,事實是很多感受是形容詞不能有效表逹的;還有,
就是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忠告: 別以為在電影中看到的特務片很帥,我只是無意間踏進他們那世界的邊緣,便感受到背後孤獨和深黑。今天,不論是當作收到一次機會警告,還是本能發出的不安。夠了,我得到的經驗不少,必需終止這研究。再走下去,只是無盡黑暗的不歸路,到時後悔都沒用。
[201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