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曾經因戰敗給中國共產黨,變成是流亡政府,逃亡於臺灣,也復國於臺灣。以色列國也曾經被徹底瓦解,連流亡政府都沒有,最後也復國。
先不說中華民國在護照、邦交等……國際事實,單單以流亡或曾亡國之說來否定中華民國也不通。在國民黨駐軍之前,國際競爭時期、明鄭時期、清治時期和日治時期的臺灣島整個領土都是完全沒有一個獨立的國體。國民黨駐軍之後,建立了乎合國際標準的國體(如憲法、國內法、兼容多項國際法/條約的法治制度,國防制度,行政制度,及建設、教育、商業和文化......),所以是中華民國是合法、合理和合正當性地在臺灣「重生」或「誕生」!使「部落生態」的臺灣變得更文明和進步!
「夏朝」(不計舜、堯)是舊華人世界秩序中,第一個存在於中華大陸的舊國體;而中華民國就是二戰後的新世界秩序中,第一個存在於臺灣島及澎湖、金門、馬祖及部分南海諸島的新國體。雖然中華民國尚未得到聯合國(國際權威組織)正名或承認,但我想問,在沒有聯合國(機制)之前,大清帝國、大英帝國或其他國家等……有得到承認嗎?由舊世界秩序到新世界秩序中,仍然保持能國體的政權或國家,就是存在。來個簡單比喻,沒有ISO這國際權威組織的時代中,已有「公司」這個實體;到了有ISO出現後,不被ISO承認的公司可被視為沒有實體或不存在嗎? 何況「中華民國」這實體是乎合「ISO標準」? 「ISO」暫不能承認實屬其他原因居多,而其中一個「中華民國」自身的原因是「命名」爭議—「中華民國」還是「臺灣國」好呢?
你或者可以說在中華大陸地區的「中華民國」已亡,因為她在舊世界時空被滅;但「中華民國在臺灣」於新世界時空誕生!名字不是重點,正如古代出現過的「張三」這個人不等於現代的「張三」;相信輪迴的人,可以說他「重生」;不信的,可以說他「誕生」;即使很多地方相似,也不是同一個人。
因此他國之承認與否跟自身的存在無關。當然,得到國際承認會更好。我對「臺獨派」中的「建設臺灣國」之類的主張沒有立場,也無權干涉。我只是以「外人」的角度論證「中華民國的存在」而已。民主的中華民國政府,尊重小數民族和「臺獨派」的存在,我也希望「臺獨派」也尊重她的存在。人民可以因不滿「中華民國政府」或「中華民國」而更換其他政府/執政代表,但不可以說她已不存在;正如你不滿某個人,你可以不接納他與你共事,但你不可以說或當那人不存在。尊重「存在」,是民主理念、文明之基礎。
[在哲學上簡說「中華民國存在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