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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y 10, 2014

我的黑名單公司。一切惡運從「竊聽風雲」開始。

利益申報:本人不屬任何政治組織成員。一切行為或言論均出自本人之信念和價值觀之驅動,沒有收取任何個體或組織的利益。

世界各地有不少像Edward Snowden的人,而我只是較早一點在香港「爆發」。2014年之前,我的所有網絡社交平台和日誌都是設為最私隱化/保密的。工作時從來不談政治但由於港共政權及狙擊的公司死咬不放,竊取及截取我的網上的言論(還有竊聽電話)來攪局,所以我自行公開之!

CSL (Hong Kong) Limited

於2008年11月 - 2009年5月期間,我被原公司Arcotect Ltd.外判到該公司某部門做Billing有關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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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被外判到香港警察總部和政府庫房做大型系統的改善工程。參考:<<Appendix - ECDVD>>。組員只得2-4人,是天才級的專業小隊。香港警察總部I.T.部中,不論正式的或外判的,我屬最年輕的、最小撮的一群,不超過10個。正式員工最低的月薪都有24K,但我的月薪只得16K港元!對於天才來說,這月薪是一種侮辱!更何況是天才中的天才? 在職途上,令我最自豪的是,不是靠人際關係的,是靠個人公平競爭、正當地「打」得來的!
)

我所用的電腦(Windows XP)早已被植入木馬和系統漏洞,該公司原本所指定的Mcafee是不能偵測出來的,是我漸漸發覺不妥當後,嘗試安裝多種其他防毒及用多種測試方法才查出。我曾要求該公司的支援人員(PC Support)重灌一次,但也不太見效,因為除了XP本身漏洞多多外,那個重灌的「種」也有問題,也按此推斷......(此觸發點,令我有很多引伸推想,並在離開後漸漸得以證實其可能性之高)其他開發人員的電腦也有同樣問題,只是他們不發覺或不反映。

當我偵查和解決木馬和系統漏洞的問題時,周圍的氣氛開始變得不協調......(省略現實環境/行為分析),並經過多種偵查方法後,確認被非法竊聽(監控),其範圍擴展到公司、工作以外的私生活。我曾向原公司2次投訴有關非法竊聽(監控)一事,但沒有解決。反而得來某個外國人高層「殺人」的眼神盯著和更多同事在身邊弄小動作、含沙射影,和當初的氣氛的差異很大。

我曾經打電話向商業罪案調查科留言,但沒有回覆,即不受理。

那裡的人完全不明白什麼是私隱、專業操守,完全把「竊聽」當作應該的,而且思想和行為都很幼稚。令我最驚訝的是,有些人即使有四十多歲,其行為和對現實事物的判斷,除了存在很多謬誤和扭曲外,竟然還有不少「口腔期」的影子。令我深深感受到「高分低能」、不吃人間煙火的「溫室天才」、只懂看數據判斷的集體是怎樣一回事。他們(或有科技優勢的人)主宰訊息/情報,就有一份當自己是神的心態!(但由我來否定你們!)這一班所謂的「電腦天才」原來是與平民世界這麼脫節的。最後,事實是我受不了他們的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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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戲稱像他們這些人為「超低能特工隊」,經常活躍於(Discuss、Uwants)討論區/社交平台,有間接和直接製造輿論。他們的動機極少出於執任務,反而是一種集體文化或集體智商/意志/文化之彰顯,與直接收取酬金「五毛」不同,「五毛」的行動是有策略性指導的。他們是「五毛」之先,是「五毛群」的「原生群體」。當時絕大部份人的認知裡還沒有「五毛」,也沒有我這種特質的天才;再者,在商業主流、過度功利主義、重數理和「赤化」的社會,高深文哲學科(歷史、文化、心理有關的學問和哲學等)及認真研究(或自學)的人才少之又少,要我解釋這些抽象的「原生群體」,根本是破蟲冰語!不要說普通人,就連自命聰明的香港警察都「一舊雲」!幾年後,有報章揭發了「五毛」的存在後,用社會生態群體演化理論,逆向推論的就容易解釋他們的存在得多。抽象,那種難度,遠超叫生物學家解釋 還未找到進化例子的生物群體,在沒有對照之下,很難確定它們的形成和是否「原生」。他們的低智商文化和批鬥行為間接有利中共在網絡上的輿情統戰方針(起碼掩護了「五毛」),但唔識收錢,仲低能過「五毛」!「真心膠」!題外,若想了解什麼是「原生文化群體」,高登討論區、FB網絡群組等可找到很多。「原生文化群體」也即是一種「共同體」,其凝聚力是來自「共同」之處,也以基於「興趣」、「文化」、「理念」或「人際關係」。

另外,我為人、做事向來很低調,就連我最信任的前女友,是我離開Arcotect後、臨分手之前,才大概知道我在哪個政府機關工作及些少內容。是電訊公司和討論區「網特」串謀,在最初起我底,繼而引發一連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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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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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在生活上,漸漸開始被人頻頻跟蹤、滋擾,及出現「25仔」(包括好朋友、舊同學和前女友)。最估唔到係依家的死差佬和傳媒公司咁撚Cheap,唔夠薑堂堂正正搵我協助調查但又要唆使我的身邊人「套料」!「料」在我手上,即係主導權在我手上,你地想獨吞呀? 我所做的是正義和重大之事,絕不容許心術不正及愚昧的人參與!睇清楚對手係咩人先講啦!on 99!這也是當初提出投訴前已預備了的......(省略諜戰) 這經歷令我更深信「不怕神一般的對手,最怕豬一樣的隊友」。我的人生轉折點出現了。
}

Funmobile Ltd. (2010/01 - 2010/04)

是一間很多年輕人的公司。擔任Programmer II (Senior)。

項目經理有很多不知明的項目給我,但只跟我說放著便可以,先原成目前的。手頭上的項目其實可以在2個月內完成,但由於用家和上司經常提出修改,結果3個月才完成。快完成之前,項目監督竟然質疑需時太長,但是因修改太多所致,上司和他都知道的。被解僱當天下午,事先沒有一點警告,猶如突然死亡。我那組,除了我,全部都是廿多歲「小朋友」,思想幼稚,但又心術不正。擺明「硬炒」,無興趣深究。

Jardine OneSolution Ltd. (2010/10 - 2010/06)

經Swing Consultant Ltd.外判,擔任Analyst Programmer,只有6個月合約。

其工作內容主要是寫T/SQL和傾向Business Analyst的工作;常與Project Manager和Vendor往來,經常與外藉開發員和PM開會。一入職一個星期後,什麼都不清楚就被召開會。五個工作天中,最少開三天會,每天次平均最少2場,每場最少2個小時。真係......可否給我多點時間和空間我單對單地做調查或搜集資料? 有好多細節不適group discussion做的。有好處嘅~ 我D英文好左囉~ 知多左新系統的表面囉~

表面上看,這是個很好的機會,那個空降外籍CIO也鼓勵我和幾個實習生(回想起他們雖然成日玩玩下,但其實幾聰明,學生係咁嫁啦~ 很正常。)多點跟他溝通。但我選擇了刻意疏遠他(給我MSN我也沒有加入,係咪好「臭串」呢~),除了避免閒話外,主要因為一向獨立特行、精英主義的我,絕不想靠勢、靠人為先。我需要的是公平競爭的平台和發揮空間,從而做出一些成績,拿「成績表」來證明我有資格與他合作。對於我來說,財力和權力只是方便工作或事情的「工具」,而不是剝奪別人權利和尊嚴的「凶器」;我需要的是同伴多過下屬和上司。

我所遇到的情況大概是直屬上司和參與同一項目的資深同事不太合作,分配工作不恰適,但我想個人突破悶局(有點過失我必需承認,有幾次與外籍人士開會時,幾乎沒有我的部份,只能聽,悶到頻頻打盹。被人側目~)時卻又受到限制。入職和合約時間短,但又預期我非常掌握(國際級)ERP系 統,即擺我上「神台」。最後JOS以「不適合」為由,叫Swing Consultant Ltd.解僱我,但Swing Consultant Ltd.跟我了解後,為我寫了一封好的Reference Letter

其合約期之短和苛刻(有一條款大概是:離職後半年之內,被解僱或合約完結之職員,不能從事與該集團有直接或間接生意關係的公司工作。即係連7-11、惠康等基層工作都不能做。我做三個月工作要放棄半年求生道路?! 班「港豬」簡直滅絕人性!)和「港豬」上級們之間的不合作,就大概猜到他也難以拆局、選擇維持現狀。跟過外籍上級打工的老前輩也明白為什麼英國人最怕管華人—多內鬥、不誠實、不團結和不專心辦事

不多說......有好朋友在怡和集團旗下某子集團工作,也曾經介紹過我(完全無需理會該苛刻的條款,若打起官司,該集團絕無好處、勝算也不高。)入去工作一段短時間,非I.T.行業,但我也受到針對。希望他不被影響。
 
TechnoSolve Ltd. (2012/05 - 2012/06)

與力寶集團有關。於金鐘力寶中心簽約。擔任Analyst Programmer。專為蒲發銀行改善Anti-money Laundering(AML)系統。

最耐人尋味的事,在裡面工作會發現醜陋的香港人是如何「舔共」。還有一些集團歷史-<<日媒揭中共賄賂克林頓夫婦 江澤民主控>>。

該銀行的審核員和I.T.支援多次留難工作關鍵拖延進度。吵得最厲害的一件事是,某審核員有意將該系統某功能改為與Dow Jones的相乎(近100%摸仿),但我沒有權限進入Dow Jones的系統做Test Cases,亦TechnoSolve沒有簽下這部份的服務,他或該銀行是應該安排職去給我(們)一份清晰的測試報告或結論!但那銀行的審核員和I.T.支援沒有為此事作出良好溝通,經過我多次的電郵提醒,也沒有就此事提交清晰的測試報告和其他建議,只是經常接直向我施壓。他們常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又愛「玩野」,我就一直用專業的知識和理直氣壯的辯論令他們節節敗退,令他們很不爽和向TechnoSolve投訴我。最後那天,我嗆他「......係咪玩野先~ 我唔驚無左份工嫁」......老闆給我一個機會但要「硬食佢一野」(嘿!多撚謝~ 完)


Hong Kong Broadband Network Ltd. (2012/08 - 2012/11)

擔任Senior Programmer。與同組的同事相處良好。

我負責某系統項目的源始碼整齊度已被打亂(增加Debug難度),由於有關系統的伺服器經常出現故障,某部門用家要求我追查和提交原因,所以我在增加功能同時也要改善其源始碼......經過近3個月,我發電郵向該用家及上司(Stephen Kwok)報告「有人不誠實使用電腦」。第二天,上司找我到會議室問「什麼為之不誠實使用電腦」、「誰做的」之類,我一一回答,又回「找不到誰做的是我沒有足夠的權限......而且,不在我職責範圍內,我只能反映一件事」。最後他說「好多User投訴你(又幾多? 邊個呀? 呢個時候先至突然同我講好多人投訴?)。俾次機會你。肯不肯Extend probation?」我回「不用了」。他(和Server Team)係該伺服器的權限擁有者,而且被我Chok到該用家:「故障」出現期間,他有相關可疑的電腦活動。(你食屎啦!心虛呀!)

另外,最我令覺得成個I.T部門「膠」到爆的一件事是:剛入職後一個月左右,我那組全組換新電腦,唯獨是我一個沒有被配給滑鼠。於是我問Stephen Kwok和Support Team拿,等了幾天還是沒有。於是他們叫我提交表申請......結果那張申推到CEO的秘書手上時,但CEO不在,她竟然不知怎處理!我說「喂!一隻滑鼠,唔係要CEO簽名呀~」此時她才(竟然)恍然大悟,叫我回去崗位。不久,Stephen Kwok終於問人拿了給我(我要感恩呀~ 你成功為我爭取到一隻滑鼠~)。我先唔計班友係咪針對我,玩野玩到CEO頭上,如果我提表時CEO在場,我就直接拿CEO桌上的滑鼠用!全個部門,不論職級,居然無人可以解決一個滑鼠問題!只懂用簽名來推卸!垃圾一堆!


BDI (HK) Ltd. (2013/07 - 2013/10)

擔任I.T. Officer。與大部份同事相處良好。
其實裡面全部人員都是隨便給一個Title;一個part-time「垃圾」,穿得Pro.一點,都可以給她「Manager」;我曾經反對,因其能力低得騙不到人,「The boot is much over big」;但一切都要按了老闆的(愚昧)策略上的需要。老闆要我做公司大部份統籌的工作,與Admin.和Account合作。曾負責一場展覽統籌和監督。其實都係細公司,無難度。離職原因:

1. 太多非I.T.的職務;
2. 老闆一步一步地用間接手法逼我協助「造證」;
3.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97741603668700&set=pb.100002985904188.-2207520000.1401793126.&type=3&theater]、<<遇着這樣的老闆,看來要找定工作了>>、<<技倆通識:放大性的攻防戰>>、<<我認不住了,終於發出「清除公司蝗蟲」的暗示 >>、<<超假、裝可憐的「上司」>>、<<自斷「水路」>>、<<詐騙集團的老闆,其實好垃圾>>、<<賤格又低能的老闆又向我發動「戰爭」了,自取其辱!>>、<<Chok出「永強」的最後一步>>、<<決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計:「月薪制」的計算方法之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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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有不少不值一提的公司,如<<被「炒」的關鍵理由是我太強>>。而決不嘗試的(香港)公司有(更新至2019):所有紀律部隊、廉正公署、所有香港主流媒體大集團、中國信託銀行、Taiwan Express Co LtdYSD LimitedCyber Universal Company LimitedSF Express (臺灣)Grown-up Manufactory LimitedSix Facet LimitedTechnoSolve、Neway Entertainment Ltd.、Huacomm Technology SolutionsSpencer Odgen (Hong Kong) Ltd.PCCW Solutions Ltd.(浪澄灣商業廣場2樓)Chandler Macleod (Hong Kong) Ltd.Jetco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域名註冊有限公司香港寬頻Prive Managers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另外,那些「臺豬」也令人不齒,我在促進港臺合作同時,他們就在關鍵時刻玩野!與「港豬」同出一轍!)

自從離開Arcotect (其間揭發「竊聽」),網絡言論和日常生活都受到監視(或甚至滋擾),並胡亂拿網絡情報作對個人的猜測和審判(最近有關「SOCINT」的批判印證了,我早就常罵的「無腦、受唔起就咪知咁多」,否則就是有心搞工作性質以外並帶有極權色彩的政治性打壓和審判!在公司內,常搞政治,無心工作;有如文革時期,動不動就批鬥)。我在每間公司都經常糟受壓逼、心懷不軌的計算和無理的指控及解僱,工作一直不穩定至今。深入了解I.T.的,做Support的,面對駭客問題已經很煩;想像一下自己在現實生活中或在開發軟件過程中,經常被如DDOS(如增加並化大從公同內、外部來的小事)及「Advanced Persistent Threat」似的「攻擊」(如「插針」、設圈套和伺機陷害)。開發已用了我絕大部份的精力,還要同步顧及虛和實世界的保安問題;不要說正常人,連國防人員也可能瘋掉!

現今還沒有找到適合的工作,有乎合我專長的都沒公司(有本事)請。突然回想過往很多「面試官」和某些公司的較上級或資深的談吐舉止,很多像跟從(TVB某娛樂節目)「人生教練」似的動作,如明明身材不高,還要調高椅,然後抑頭45度向下望等,我心情好就想笑,心情唔好就想「車巴」佢。難度這就是傳說中的駕勢、先聲奪人的「特別技巧」? 同MK仔扮型的心態無乜分別(恥笑)。

很多所謂資深員工、上司或老闆以駕馭賢人來親托自己更優越。嘿!像大陸財大氣粗的暴發戶,當自己是皇帝,有錢或有權就「大晒」,但其實「料子」不比別人多。我被無理解僱最常用的理由是「不適合」和「人格問題」(根本就是亂來的藉口)。如今我在百佳工作已一年多,工作表現和人際關係(即使有過幾次吵架、爭執,如<<慾求不滿的「八婆」>>)均良好(因為大家都識得反省)。當你是獨立特行的天才級或名人,即使不惹上那些低層次、不思長進又自大的人,但他們也會為了消除失去存在價值的恐懼而主動地、野蠻地「攞勢」、針對和攪局。在這種環境,正面的「鯰魚效應」(Catfish Effect)是失效的,並引起「蝗蟲效應」—不斷損耗強者的努力或成果。

大約記得<<行為的藝術>>某章提及到有關管理層的智商統計,報告指出有正常智商的百份比還低過「意外」(某些計劃的預期風險)發生的機會率。就算在大企業中,有正常智商以上的管理層人數低過管理層總人數一半。嘿~ 我很開心我的觀察心得,跟不少研究人員或學術家的相同或相若。

這些年來,我的每月平均收入不足7千港元。以為斷我前途和給我經濟制裁就能逼使我「爆」更多料嗎? 若要「爆」晒出來,早就在2009年至2010期間的諜戰、內外壓力高峰期爆,或患上精神病了~ 嘿~ 我說得出來的都只是小部份。醜陋的權力者和「港豬」,又要妒忌我的才華,又要不爽我爭取應有的工資。搞咁多野,都係用「橫手」慢慢「陰乾」我的專業技能,及斷我「米路」或者以低工資「打救」啫~ (我變廢柴都唔益你0地,吹咩~) D「豬西」諗到嘅野,我又點會諗唔到? 他們來來去去都係又Cheap又天真又沒品的手段或行為!如果黃毓民、黃洋逹和我等天才級的人向中共投降,你地死得仲快、仲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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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挺你時,你幾廢都有人挺;人要害你時,你幾強、幾正直都有人害。到了磨光時,若你曾努力過,即使有人「救」你,你可以不必感恩。我的原因只有3個:

1. 我向來都是憑個人努力和實力,堂堂正正向上爬的,根本不需任何人「救」!我應有的是被不正當地剝奪,社會應償還。 在職場或公事上,我談的是交易、責任或使命。今天我有Take,明天我也會Give。但我gave很多還沒Take到應得的別用「救」把任何一方神化。
2. 那人是在旁伺機「撿屍」(在酒吧街拋走喝得爛醉的女生。若撿者不是被撿的好朋友,通常不懷好意,企圖進行性侵),是最Cheap、最沒品的「獵人」。
3. 那人是純粹好心,但自己做過相對此更有義意的事,我還沒計較。 


各社運人士,千萬別再找在有難時不錄用或在有難時錄用後以不同手法不斷「攞勢」、壓逼你的公司,就有如那些在有難時踏多你一腳的人!網絡言論監控之嚴重和過度執行之網絡審判,實屬「赤化」和打壓自由。要炒便炒,不錄用就不錄用,最緊要說和做自己想的!連說都不能的時代,餓死了也吧!

相比已前的世界大戰,外敵的情報兵或監測長官,重重包圍及管治村民,卻有很多義士受村民掩護、密謀反攻。現今的人,說話平台大了,也不用死,但卻為了一點錢,連說的自由也奉上!有些錄用義士的虛偽公司或"朋友"還帶上光環,倒過來覺得自己是義士的恩人。壞人我都見得多,係未見過咁cheap的壞人!可悲!可恥!垃圾!



總結「被經歷」的心得:都是「港豬」設(不過三個月)的局,大部份可以預測出來;部份是因為我年輕時早就遇過類似的;對於我來說,這經歷是價值低、浪時間的;純粹令那些未見過另類天才的「港豬」開開眼界(消費)。當你勁時,人就會「陰」你或強行給你明知的陷阱/無理要求;當你懂得拒絕或迴避陷阱/無理要求,就會說你不合作。當你主動合作時,他們又不合作;最後小圈子就會一面倒話你性格有問題或溝通能力差之類......總之我在現實中的猶如面對各種Hacking行為,你的工作進度也自然被拖慢。離開後,即使有良知的人給你好的Reference Letter。其實寫到你懂飛都沒有作用,要「抽稱」你的公司,也會質疑你不穩定而不聘用或聘你後又再重複進行「Hacking」或「試吓姐~」—港豬「陰人計劃」敗露後常用的藉口(例如:只想跟正妹上床的「狗公」或貪慕虛榮的「小姐」的第一步是要和「獵物」做朋友,就會跟別人說「做吓Friend姐~」,甚至男女共用一個厠格「gathering姐~」。97後的香港人就是這麼腦殘!)......這樣循環下去,你的擅長技能和鬥志就會被消耗;同樣道理,女生遇上太多賤男,對男人的信任和愛情的期盼會大大減少。我所面對的根本是整套大型、分散式監控及狙擊系統,還看不出過度的和「豬」都有份參與的監控可怕嗎? 不擇手段的強逼你就犯。But I still alive and not be defeated. My integrity is not twisted, 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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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發現網絡監控嚴重之後,我也大概預計將會遇到類似宇治波斑的劇本,所以在很前期,我很容易猜到假斑招攬助佐的意圖(參考:找不到,曾經在uwants的「火影忍者」討論區預言過)。我的性格、那份自信和天賦都很像鼬,而且當時我的情況也有點像鼬所遇到的,只相信自己去面對才最好,因此我能猜到鼬的用意:




再看近期的:http://comic.sfacg.com/HTML/Naruto/675/#p=8#p=8#p=7#p=6#p=7

我面對的最大敵人就是世界上的「斑s」 。所以我一直不為所利用,他們一直很不爽。哈哈!但我很爽~

有個聲稱自己很懂上網搵料的「波友」就好像帶土那般純情。我真的相信他是一個人在純粹巧合的情況下找到的嗎? 嘿~ 很多人都不能察覺,其實身邊有人一直引導著他或圈子裡的人去「看到」某些「事實」。「未夠班」真是「未夠斑」。

現在,我(們)首要抵抗中共和港共政權,她們就是「斑s」。「月之眼」計劃等於中共的「洗腦」宣傳和教育等一切「維穩」工作,明無?! 那些狙擊我的公司或人,只不過是心中有黑暗(貪錢),被「斑s」 利用、甘心妥協或不能自拔的「小朋友」而已。每個人出生就像白紙般,受到別人加筆才有色彩。但成熟的,是自己當自己的畫家,把別人留下的塗鴉或沒有意義的筆墨擦掉。「小朋友」(不限年齡),長大吧!

我(們)雖然活在權力者的劇本中,但也同時極力改變劇本!這才是我(們)的「活在當下」!是有民主的「活在當下」!

本人遇到的一切都是中港龐大情報網的狙擊局,要說的都說完,不再多解釋。明不明白,信不信,由你。



Friday, April 25, 2014

出界



你說明天 就等明天 明天似乎離我太遙遠
我在思念 只能思念 用思念填充沒有你的夜

寂寞衝破了底線 在心中盤旋你看不見
任由心痛在蔓延 怎麼勇敢去跨越 跨越

怕感情出了界 你的愛還在不在
全世界都在變 我只為了你存在
你縱然不言悔 卻從不曾瞭解
我要的不過就是能安定的感覺

怕真心出了界 怎麼說你才明白
我已經走不開 幸福的門為你開
別只給你的愛 卻不給我未來 我用什麼等待

《面對檢察官之降龍十八掌》

第一式:亢龍有悔。《彖》曰:「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關於被告,我們要有健康的觀念,也就是「告人是權利,被告是義務」。所以不要老是想,人家為什麼要告我,或者是「無罪推定」這種鬼話。原則上,「無風不起浪」比較適合偵查階段長官們的心態。關於告訴人,我們也要有適當的建議,也就是「告人者,人恆告之」。所以不要老是想,告人很爽,或者是告人不犯法之類的。原則上,「濫訴成性」,地檢署是有黑名單的,「常告人者,非奸即惡」,也是偵查階段長官們的心態。

到了檢察署,謙虛一點,這樣就對了。

第二式:飛龍在天。《彖》曰:「飛龍在天,大人造也。」,此式躍起凌空,居高下擊,先聲奪人。

要告人,請先搞清楚幾個基本名詞。告訴人,跟原告不同。告訴人是刑事訴訟的受害人,原告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告訴人,只有「直接的受害人」才可以當,其他想當告訴人的情況,就是例外,像是法定代理人或是配偶之類的人,才能獨立提出告訴。所以,不要以為發現爸爸通姦,想替媽媽抱不平,就跑去警察局提告,這會被趕出門的。

既然要先聲奪人,請把告訴狀準備好,所有要告人的內容就寫在裡面。有人喜歡按鈴申告,這是一件愚蠢的事情,除非想要被檢察官碎念或是想出名,否則的話,鳴鼓申冤只有在開封府的包青天才會發生,不要以為按鈴申告會比較快,值班檢察官處理完以後,還要分案,可能再發給警察局調查,這會等更久。

第三式:見龍在田。《彖》曰:「見龍在田,德施普也。」「見龍在田,利見大人。」這一招是用於狹小空間的防身之術,它或為緩衝高手綿密不絕的攻勢之用。

地檢署的偵查庭,都只有小小的空間而已。在這個階段,決定命運者是檢察官,偶爾會有檢察事務官幫忙檢察官偵查。他們兩人,會決定當事人的生死,原則上決定者是檢察官,但是如果檢察官很忙或很混,主導的人就會變成事務官。

如何辨別這些不同的職稱呢?看法袍就知道。檢察官的法袍,是黑色滾紫色的「碩士畢業服」(長得很像),書記官穿全黑的「大學畢業服」,檢察事務官則是穿便服。檢察官穿便服開庭的情況很少見,但是總之都叫「檢座」就對了,不要看到穿便服就叫人家檢事官,說不定是微服出訪而已。叫錯了也不嚴重,大概就像是把醫師當做護理師一樣而已,也不會怎麼樣。

但如果見龍還不知龍,印象分數肯定不好看。

第四式:鴻漸於陸。《彖》曰:「夫徵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逐漸要進入偵查的重點了。記得,收到傳票以後,記得先到法警室報到,法警會指出偵查庭的號碼在第幾間。檢察署的偵查室,就是小小的房間,這個房間,偵查不公開,所以法警沒叫你進去不要自己推門,要叫你進去就趕快飛奔,別讓人等。開庭時,記得要帶身分證或駕照,不然有照片的健保卡也可以,讓檢察官可以核對身分。如果沒帶證件,那麼就「離群醜也,或失其道也。」

第五式:潛龍勿用。《彖》曰:「潛龍,勿用,陽在下也。」,此招勁收於內凝而不發,但若有敢試其鋒芒者,必受其殃。

請不要誣告,所謂誣告,就是明明沒有這件事情,卻「捏造不存在的事實」提告,例如明明是兩情相悅發生關係,卻說對方性侵害,這就會是誣告,妨害司法公正,有可能被檢察官或是被告提起誣告的告訴。但是很多時候不起訴,不是因為對方捏造事實,而是法條不處罰或是適用法律有錯誤,這時候就不會構成誣告,例如以為借錢不還就叫做詐欺,這會不起訴,但不會構成誣告。

第六式:利涉大川。《彖》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此為逼退敵人之招式,用意在於使敵人勿近其身,以為自保。

進入偵查庭以後,可能有人想私下錄音,以為自保。但是,請不要這麼做,以免觸法。其實,雖然偵查不公開,但地檢署仍全程錄影錄音,日後如果有爭議,是可以聲請調閱錄音的。但是進了偵查庭的大門以後,手機請關機,或者調整成靜音,切記不要用手機或錄音筆來錄音。現在錄音雖然很方便,但是只要被發現錄音,就會有被移送妨害秘密罪的可能性。來地檢署已經夠可憐了,沒必要把自己人生搞得這麼複雜。

第七式:突如其來。《彖》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此招功如其名,去勢奇快,攻其不備,最易出奇制勝。

檢察官開始偵訊,會先做人別訊問,也就是拿著證件詢問基本資料,而且告知三項權利:「你可以保持沈默,無須違背自己意思陳述;可以選任辯護人,可以請求調查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接著就會進入重點,直接偵訊。一般而言,檢察官可能面無表情,可能很凶悍。但無論如何,因為偵查不公開的特性,既然關起門來訊問犯人,部分的檢察官會比起在法庭上要凶悍很多,突如其來,攻其被告不備,以求出奇制勝。所以大聲斥責當事人的檢察官,大有人在;如果覺得檢察官太兇,請記得提醒檢察官,「我很緊張、害怕」;或是請他不要凶悍就好。各位,請不要害怕檢察官,他也是凡人,只是國家賦予他權力而已,更何況,他的薪水來自於我們的稅金,我們沒有義務讓他兇。但是請注意,不要作了傷天害理的事情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檢察官最喜歡兇這種人。

總之,不管告人或被告,態度請都不要太氣憤或太囂張。被人告,一定有原因;告別人,也不一定成,不需要這麼自以為是。檢察官也是平凡人,他們會有喜怒哀樂,只是有的人會給你看,有的人會虛張聲勢,有的人會面無表情而已。太氣憤,破口大罵,只會讓場面更混亂;太囂張,檢察官不只會對這個人印象不好,還會趁機修理這個人,要是我,方法肯定有一百種。

第八式:震驚百里。《彖》曰:辭曰:「震驚百里,不喪匕鬯(鬯:一種酒),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這是降龍十八掌中威力極大的一招。

什麼可以震驚百里?當然是證據或證人。檢察官有時候會在傳票上標記要攜帶的文件或證據,記得當天要帶齊,或者是把想要傳喚的證人帶來。要告人或者要證明自己清白,至少該準備的要準備。不要只會怪人家兇,卻沒想到自己不按照規矩來,浪費司法資源。況且這也可以節省訴訟時間,證據越齊全,起訴或不起訴的時間就越快。

不論是被告或是告訴人,都請記得要準備證據或證人,這兩「證」,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或證明對方的犯罪。證人部分,如果擔心證人不願意出庭,可以先去找對方錄音(再強調一次,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的規定,如果是對話雙方當事人錄音,用於正當用途,是沒有妨害秘密罪的問題的),然後庭呈檢察官參考。如果是文件調不到,可以請檢察官向該管單位調閱。

第九式:或躍在淵。《彖》曰:「或躍在淵,進無咎也。」,此招乃是由下而上的攻敵之術,與飛龍在天相為反生,是一種敗中求勝之道。 屬於一種至剛至陽的正面攻勢。

檢察官要你講話,那就講話;沒叫你講話,或是別人在講話,請不要插嘴。就算別人再怎麼胡說八道都一樣,這叫做「尊重」。如果自己在講話,對方卻氣勢強大,一直插嘴,這時候我建議直接不要說話,讓對方講,然後沉默看著檢察官。檢察官一定會問怎麼回事,這時候就說,他一直插嘴,我沒辦法講話,就可以起破壞力強大的效果,請不要直接跟對方吵架。不過,我都是直接看著對方,然後惡狠狠的、帶有殺氣的,瞪著對方說,「大律師(或被告、告訴人),這是我的陳述時間,請你尊重我好嗎?」

第十式:雙龍取水。語出自佛經,與易經無關。

雙龍,指的是刑事與民事一次解決。檢察官(刑事部分)有時候會希望兩造和解(民事部分),也就是移送調解委員會。長官講的話,老百姓要記得參考,不要一口氣就拒絕人家。基本上,所有的訴訟,沿著兩條線走,一定可以找到動機。一條線索是錢,一條線索是精子。錢,檢察官會希望被害人得到補償,即使這是純粹的民事糾紛。即使告訴人是以刑逼民,檢察官也會希望被告多少還點錢,所以不要只會跟檢察官說,「我想還,但是我沒錢」。這句話叫做,嗯,「廢話」。甚至當庭拒絕和解,只會讓檢察官覺得被告很囂張而已。告訴人也不要隨便說,錢我不要了,就是要他被關。他被關,坦白說,不關告訴人的事情,拿到錢比較爽,至於他被關,我們又看不到。況且,寧願看到人家被關,也不願意拿錢,這樣的想法通常會引起很大的反感。所以,請盡量和解,不要浪費往後的司法資源。

第十一式:神龍擺尾。《彖》曰:「眇能視,跛能履,履護尾,咀人」,這招專門在看筆錄時使用,勁道奇猛,實為降龍十八掌的救命絕招。

向檢察官陳述時,請看著前方的電腦螢幕,沒打開的話請書記官打開電源。開始講話以後,放慢速度,注意書記官有沒有把自己講的話打錯。講話太快,書記官跟不上速度,檢察官會叫你停止發言,等打完再繼續。如果有錯誤的地方,請看著電腦螢幕立即更正,不要等到筆錄都打好了以後,才要書記官更正,這很討人厭。如果檢察官指示書記官打字的內容,竟然跟自己說的話完全相反,記得要抗議,不要最後簽名畫押,然後才來抱怨司法不公。法庭內,一切都有錄音,但是如果不是自己講話的意思,就應該當庭抗議不是嗎?所以,如果筆錄記載不實,請在最後看筆錄時,一定要更正,不要到了法院審判時再來爭執筆錄不實在。

第十二式、時乘六龍。《彖》曰:「時乘六龍以禦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貞」。

講話的時間,要恰到好處。基本上,檢察官在開庭前,可能已經看過卷,可能時間忙還沒看。看過卷的人,會直接問重點;沒看過卷的人,會叫告訴人從頭到尾講一遍。原則上,檢察官問什麼,就回答什麼,不用多話,也不用沈默。行使緘默權是沒有用的,因為什麼都不說,只會讓案情無法澄清,在我國的法院裡,行使緘默權,通常等於默認。而且,行使緘默權更不要選擇性的行使,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就拼命講,對自己不利的部分就行使緘默權,只會讓人家看破手腳而已。

第十三式、密雲不雨。《彖》曰:「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陳述時,請把事實講清楚、證據提供出來,也不要說謊,這樣檢察官才會快速幫你通關。告人說謊,如前所述,會有誣告的問題;如果檢察官請告訴人作證,結果說謊,會有偽證的問題。而且,告別人請不要亂槍打鳥,以為告越多越好,事實上如果告了十個事實,檢察官就必須要調查十件案件,速度一定會拖,而且會互相牽連,影響檢察官的觀感。告確定的,一件就好,還可以快速通關,才不會密雲不雨。

第十四式、損則有孚。《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

告別人,卻怕人身安全受到損害,這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如果不想看到對造,怕被威脅恐嚇,可以事先打電話給書記官,請求隔開時間偵訊,或是要求檢察官,把傳票寄到可以收到的住址就好,不必然一定要寄到自己的戶籍地。另外,性侵害案件一定會隔離,但是其他案件就要主動要求隔離,或是看檢察官的主觀想法。如果來不及講,可以要求檢察官先讓自己離席,或從秘密通道先走。畢竟開完庭以後,對方派殺手在外面等,直接抓到南港山區打一頓的也是有。不然就是請法警保護上計程車,這都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方式。

第十五式、龍戰於野。《彖》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告訴人與被告於法院交戰,通常會交鋒激烈。原則上,告人的不一定要出庭,但是最好出庭。因為很多事實,律師不一定知道,不出庭可能會拖慢偵查速度,也會讓檢察官不信任自己。至於被告,一定要到庭,所以請不要隨便請假,兩次不到就有被拘提的危險。拘提,就是警察會到家裡去,把人帶到法院開庭,然後交保候傳。

兩軍交戰,告人的不能說謊,但被告可以說謊,只是說,如果說謊被拆穿,就會影響檢察官的心證。本來不用起訴,會變成被起訴。這有點類似明明跟女性朋友吃飯,坦白就好,結果跟女友說謊,反而會弄假成真。至於測謊,是測不準的玩意兒,但司法界部分人士很相信這東西。被告當然可以拒絕測謊,但是通常檢察官會因此認定這傢伙心虛,所以還是要小心。

第十六式、履霜冰至。《彖》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掌法之中剛柔並濟,正反相成,實是妙用無窮,為「降龍十八掌」中較為陰柔的一技。

如果被告正面打不過告訴人,那麼採取認罪的方式好不好,這種事情很難說。如果罪證確鑿,認罪比較好,可以少一點皮肉,啊不是,是審理之苦。但如果所犯之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無可辯解,建議還是認罪。如果已經認罪賠償,取得告訴人的原諒,被告又沒有前科,又願意捐錢給公益團體或是政府機關(法院或地檢署),原則上就有機會取得緩起訴的可能。所謂緩起訴,就是緩起訴的期間內,不要故意犯罪,期間過後就可以變成不起訴。面對司法,如履薄冰,而且做成本效益分析,還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第十七式、羝羊觸藩。《彖》曰:「羝羊觸藩,贏其角」。意欲以掌力內功和著全身的體重,以快速的步伐,讓敵人避無可避射無可射,其姿態就如一隻受到刺激的羊一樣,不顧一切地想衝出柵欄,威力相當驚人。

如果所犯者為重罪,而且又虛言狡辯,這時候就會讓檢察官羝羊觸藩,也就是聲請羈押或要求交保。一般而言,被聲請羈押或交保是大事,一定是因為犯了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或是意圖串供被發現之類的。檢察官在偵查程序中,可以要求法院同意把被告羈押在看守所內,一次兩個月,最多二次。羈押又有分禁見跟沒禁見,如果禁見,就是只有律師可以去看,其他家屬朋友都不行。至於交保,則是不到羈押的地步,但是檢察官為了怕被告不來開庭或逃跑,所以定了交保金。有時候交保金可以討價還價,畢竟都在檢察官一念之間而已,沒有錢的話,盡量向檢察官求情,應該也是不錯的方法,或許可以減低一些,真的沒錢,犯罪情節與態度都還好的話,有時甚至可以不用繳交保金。

第十八式、魚躍於淵。《詩•大雅•旱麓》:「鳶飛戾天,魚躍於淵」。

最後,如果不起訴,被告不要開心;告訴人不要擔心。還有第二個程序,稱之為再議,這有點類似上訴。再議必須在接到不起訴處分書後七天內,由告訴人提出,如果沒有被害人的案件,檢察官也會主動依職權提出再議。再議由高等檢察署審核,如果通過,就是再議發回重來,換一個檢察官偵辦。如果沒過,就是再議駁回再見。接下來告訴人只能交付審判,但是,記得要委任律師,這是強制一定要委任的,然而通過機會微乎其微。

還有,上述的程序,通通不用付錢。檢察署的程序中,除了請律師要付錢,交保要籌錢外,其他的程序都不用付錢。如果有律師或是黃牛要你付錢可以解決什麼,請勇敢的檢舉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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