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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pril 4, 2016

新華社鬧港獨:香港自秦朝已是中國一部分

近日中央多次以不同渠道批評港獨思潮,繼《環球時報》、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先後開腔炮轟後,新華社今日再度就港獨議題發表評論文章,批評鼓吹港獨人士是惡意否定歷史,分裂國家民族,甚至形容「香港民族意識」為毫無學理、法理依據的詞彙。該文章指,香港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又指秦朝時已正式將香港納入番禺管轄範圍。

新華社今日發表了一篇名為「對港獨絕不能養癰為患」的評論文章,內容大致與日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批評港獨的言論相若,形容港獨行為等同「公然挑戰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權威與尊嚴」,又稱此舉已觸及一國兩制底線。此外,新華社記者更點出三大港獨「危害」。

第一點是指港獨惡意否定歷史、分裂國家民族,稱「翻翻史書便知」,早於公元前214年的秦朝南海郡,已將香港納入管轄範圍,直至鴉片戰爭前,中國歷朝歷代中央政府在二千多年內,一直對香港實施有效管轄,所以香港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又指即使殖民時代,港人都認同自己屬於中華民族,「何來香港民族之說?」

第二點是指做法公然違抗法律、煽動與國家對抗,批評有人不理國家憲法,毫不掩飾鼓吹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指《基本法》中亦明確指出「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絕不會允許其公民、團體觸犯憲法,形容港獨不是「言論自由」,而是觸動國家與香港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不過《香港01》記者翻查基本法序言,發現該句「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並未有解釋「自古」是等同秦朝。

而文章提及的第三點,則批評鼓吹港獨人士「無視民意,製造思想混亂」,指《基本法》起草時「這些跳樑者還未出生」。該文章稱,《基本法》起草歷時四年零八個月,充分吸收港人意見,形容《基本法》是「國人意志」,也是「香港共識」,支持港獨人士沒有資格踐踏《基本法》的權威和尊嚴。

[http://www.hk01.com/%E6%B8%AF%E8%81%9E/14641/%E6%96%B0%E8%8F%AF%E7%A4%BE%E7%99%BC%E7%A8%BF%E6%89%B9%E6%B8%AF%E7%8D%A8-%E6%8C%87%E9%A6%99%E6%B8%AF%E8%87%AA%E7%A7%A6%E6%9C%9D%E5%B7%B2%E6%98%AF%E4%B8%AD%E5%9C%8B%E9%A0%98%E5%9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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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中共的典型派一向口徑,今次竟然引用「尋秦記」XDD

其實新華社的民族論是說不通的,太易被反駁,引用古代說法容易引起國際社會懷疑中國帶侵略的動機,如:
1. 一個民族或社會的誕生,自古以來都是由一群聚居的人所建立的圈子,裡面包含集體共識、契約……最後形成一個有系統的管自範圍。
2. 「中國」在古代是「404 not found」。
3. 秦皇或古代皇朝滅其他國時,不是基於中華民族統一,更不是基於其他國是該國固有領土,而是基於該國壯大、侵佔。
4. 法理上土地和權限是兩回事,用古代皇權例子反而證明了香港古代宗主國被滅,而近代史有利於中華民國。

現在是文明社會,尤其是高知識社會的香港,談法理、國際利害、decision making、結盟/合作框架……等有前瞻性和誘因的問題,這些給了港人和國際社會一些visions,才受人重視。我真的不明白國內的媒體(以主流電視新聞和報章為主)非常多我所建議的詳盡資訊,香港的卻少得可憐。香港政治團體的「藍絲」「食水」又深,「食自己人夾棍」……等等,所以我有理由懷疑港政府和(偽)親中大集團只是騙中央維隱費、無心或無能力辦事。偽親中的「財技」真令人嘆為觀止

而香港人,尤其是高官或大集團,中共老派的說話總是落後的、啱老人家聽,你們身處國際社會的香港,不應該盲目跟從老人的口徑,做官公開演說或發表,說話的內容要針對時代(本地年輕人和國際社會)市場,才顯出領導者有vision,也能反映時代觸角和香港實情給中央。你守舊的媽話「自古以來無手機」,反對你用手機,你買手機就減少零用錢,難度你會為零用錢而不嘗試用手機嗎?唉……香港的官或大集團,非常欠缺獨立管治和溝通的能力,大部分都是唯唯諾諾的「英皇寶」(港英時代)或「爺寶」(今天。如媽寶),稱不上香港領袖,只是純粹為中央辦事的執行機器和應聲蟲,這種角色,中國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