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對筆者而言黑白分明,本以為事件伴隨寫真下架告一段落,但「包拗頸」的左膠卻去為此事說項。除了早前《立場新聞》和《獨立媒體》均有刊載的《Consent與後悔》,指寫真下架令「獨特性僻者(人士)更為邊緣。」之外,今日獨媒再刊出與事件相關的報道。報道題為《小曹:社會本來就非常「孌童」》,當中訪問女同學社執行幹事曹文傑。
曹認為照片「充滿童真」、「Celine看起來很快樂」,指寫真展示孩子未經過社教化過程,是「人身體最自然的狀態」。曹認為重點在保護兒童免受傷害和侵犯,而不是道德問題。
曹的說法就是避開大眾所批評的論點,以應「保護兒童免受傷害和侵犯」去支持自己的說法。而這種說法是講不過去,他的說法要成立,必需要基於大眾因為談論道德問題,而忽略保護兒童才成立。但大眾正是因為保護兒童,才會批評這種意淫味道的寫真,所以他的說法並不成立。
其實曹之所以說重點不在道德問題,底裡的原因是他不覺得孌童有問題,甚至把孌童講成非常普遍的事。指「其實社會本來就非常『孌童』」,把平日情侶互相撒嬌,講成是對兒童的嚮往。更指古人十多歲便結婚,認為「大眾應正視兒童的情欲確實存在」。
曹文傑一直說要「保護兒童」,但其實他的言論根本與之相反,把孌童講成是稀疏平常的事情,並指兒童也有情欲。首先他所舉的例子錯漏百出,情侶撒嬌是期望被照顧,而不是對兒童的嚮往;古人早婚更多是被周遭要求,而不是追求情欲的結果。
歸根究底,之所以會對兒童設下許多法律上、或道德上的規範和寛容,例如不得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等,而不是「正視兒童的情欲」,是因為兒童心智未成熟、對社會 認識不足,許多時會做出很多錯的判斷,所以才會有和成年人不同的規範和待遇。大家應該要正視兒童和成人的分別,而不是逃避此問題,硬把兒童當作成人看待, 這樣才是真正的保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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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名六歲美心妹妹的寫真爭議。「一層一層一層的剝開她的衣」,直至露出覆蓋極少肉體的最底一層,可構成「意淫」。惡搞歌詞解釋,孌童者的心態及何謂意淫:
如果你眼神看着底褲 片刻的降臨
如果你能幻想 叫床的聲音
天真的露出下底 天真的照自己
天真的拍下去 全是稚氣
叔叔都看著聊著笑著 手淫多開心
在架上的寫真 笑着露短裙
褲底的秘密和她 幻想是調味品
叔叔在偷看你 叔叔在隱藏著自己
如果你願意一層一層
一層的剝開她的衣
你會發現 你會訝異
她是你最壓抑最深處的秘密
有些無恥的人用「主體思想主導」論(你唔係諗咸濕野又點會覺得咸濕)解釋。問題重點是:
1. 她的寫真放在成人寫真同一架內。不如放在Pen house旁,然後叫人不要有淫意吧!
2. 相片中的姿勢、角度跟成人寫真非常接近。成人寫真的性感、意淫技巧、姿勢和觀感角度apply到小童身上,或其表逹主體是小童,就構成「兒童色情」!
那些左膠港女講「你唔係諗咸濕野又點會覺得咸濕」,簡直白痴!妳有三分姿色,試吓在床上翹起屁股,測試一下有沒有男人想插下去? 猶如扮裝純情色誘男人般!其實只是把「意淫」這人性全轉嫁給男人!算吧!不少男人已知道什麼是「口裡說不,身體卻誠實」。若這種女人做人母真是兒童的不幸!完全無視人性陰暗的存在!天真!你還想跟個女一起「賣萌」嗎?
正常男人就算不會對兒童性幻想也明白何謂「兒童色情」,而防止「兒童色情」是防止「意淫」的主體是兒童!由於兒童缺乏自我保護能力,防止刺激孌童者的性幻想,以減少影響深遠的罪案!
曹文傑更加是垃圾!用把社會上反對「兒童色情」扭曲成社會本來就非常「孌童」就是基於「主體思想主導」論。難道每個人都像你一樣「下體主導」? 難道我要判斷「人獸交」是四級片,需要基於我對其獸有性幻想? 法官或陪審團要判定一個人是否有罪,是基於他們也有其犯罪意圖? 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