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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rch 29, 2018

「反分裂」和「反獨」之別,港、臺大不同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日前否認其岳父在山東龍口有投資,國台辦28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提問時表示,黃國昌的岳父高某於2007年3月和2009年3月先後在大陸註冊成立了農業研發公司和汽車配件公司,並強調凡走過必留痕跡,不是隨便可以否認的。

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28日表示,據瞭解,黃岳父的投資事項「確有其事」,黃國昌的岳父高某於2007年3月和2009年3月先後在大陸註冊成立了農業研發公司和汽車配件公司。我要強調的是,凡走過必留痕跡,在哪裡投資都是有相關程序的,不可能不留下記錄,也不是隨便可以否認的。

黃國昌岳父高熙治和老婆劉美珠因祖籍為山東龍口,才會投資山東;2007年,陸媒就以〈龍口籍台商發達不忘桑梓2,600萬元(人民幣)投向七甲生態農業〉為題,大讚高熙治夫婦投資山東。


<<亂神黃國昌否認岳父投資大陸 國台辦:凡走過必留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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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港獨」還是「臺獨」,(我猜)這些中國情報單位早就知道了。今天官方正式講出來,才是真正要針對問題的時候。

臺灣的「獨」跟香港的有個差別,「港獨」會受中、外狠打,「臺獨」只會受親中狠打,為啥?「港獨」是外國勢力的絆腳石(
因為<<基本法>>第十八條有一段:「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所以親美政黨或組織發動的「佔中」會打擊「港獨」滲透
),也是港財閥(主要是房地產)和大陸貪腐集團(既得利益者)間接製造的國家改革絆腳石,以增加自己刷功機會(猶如野心大的警察「養案」或製造罪案)。「臺獨」(更準確的是臺灣那完整的國體政權)則相反,是外國勢力的重要籌碼,其次是「綠營」(臺灣主要獨派)的籌碼。

我被中港情報網狙擊的命運跟中國的命運差不多:
1) 職場狙擊 VS 「美國301調查」針對人民幣和「中國製造2025」。
後果/重點:「阻撓升級」

2) 靠房產發達城市親戚和富農商親戚開始看不起我多年工作不穩 + 懷疑我謀媽的棺材本 VS 中港低學歷炒賣起家的中小資本看不起知識份子。
後果/重點:「低端人口奪權、懶於勞動生產、瘋狂炒賣、以財奪權、搞分裂」

3) 低端農民工同鄉在我面前炫耀自己有100萬房子 VS 中國農民工釋放被城市人看不起的不滿。
後果/重點:「破壞農業生產、懶於勞動生產、低端人口奪權、破壞民族感情」

4) 硬塞低端或非常配不上我的對象 VS 中港低端女人嫁發達地區的人或窮家女嫁土豪。
後果/重點:「誘發窮人貪念、硬錯配、激化層次和貧富矛盾、製造大量謀財娼妓」

5) 要求房車或謀產又不想工作的女人 VS 中港要求房車或謀產又不想工作的女人。
後果/重點:「男女分裂、思想腐敗、懶於勞動生產」

6) 教唆叔叔要我爸回港(送死)並誣衊不孝之名企圖剝奪我祖產 VS 中港敗家子及謀農村房產的地產商。
後果/重點:「謀財害命和天倫敗壞」

簡單來說,一切狙擊背後所謀的都是「財產」兩個字;其終極目的是資本,其思想也是資本主義,製造矛盾和分裂是手段,一堆低智商、低政治、低認知、低層次、眼光窄或私心重......的人(簡稱「豬」)都是容易發動的政治資源。有哪一點是看得出狙擊我和企圖分裂我家族的人是為國家著想或能幹大事的人? 所以我很清楚我遇到的中港情報網(包括狙擊公司)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尤其是那些在大陸沒親人又極少來往或者沒祖村祖地的香港人,他們在大陸有再多生意或房子,也沒有民族羈絆,跟一個外商沒兩樣;他們「親」是因為「財」,「反」也是因為「財」。

中央要的是「反分裂」。香港的社會矛盾/問題以至「獨」的出現恰恰是貪腐集團和房地產財閥的瘋狂炒賣造成的,「反獨」只是治標,同時也成為烏合之眾或政治投機份子趁機刷功、撈油的機會;情況跟「文革」搞批鬥大會一樣,一大堆不想工作或沒能力者只想透開會和批鬥領功分(有打賞),結果有能力的被鬥死,沒人實幹生產或學技能,國家全面大衰退。

「滅獨」如「滅罪」一樣,如果只懂用權力抓人,永遠抓不完。批鬥猶如發動大量沒權力又不懂事的人或擴權亂抓,只會越批越糟!變相拿著「反獨」的旗號搞分裂。說到底,「反分裂」才是務實和重點!「滅罪」和「治安」的差別都搞不清楚的話,就是不懂政治和管治,也是權術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