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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February 16, 2013

妥協的藝術-海關篇

香港法律是不允許人帶多過19根煙進香港的。今天我帶了11包(220根)。

我走進「申報通道」,然後海關就叫我開包、搜身、拿證件......之類,他們叫我做什麼,(我當時覺得合理的)我都跟着做。後來,到了審問室,詭異的事情就來了。

一個四十多歲的海關男問:「你知不知道不可以帶多過19根煙?」
我:「知道。」
你:「之前是不是有被人搜到過?」
我:「有。」
你:「是不是他們不處理你?」
我:「是。」
(別緊張。因為我沒說過什麼時候。根本沒可能問責。
19根煙的限制是這三年內左右開始的,三年前我已有買煙的習慣。)
一個Madam又配合的說:「減了你剩下的10根,你一共帶多了210根......(她計算中),你要交的罰款大概是三千多元。」
我:「我沒這麼有錢。我不要這些煙。」
他:「你不可以說不要,就不要。因為你沒有根我們說你帶多了煙。」
我:「我不是走進了那申報通道嗎? 那我的行為就代表了跟你們申報囉~」
他:「你是不是沒打算跟我們說你有帶(這麼多)煙?」(這個問題是個陷阱)
我:「沒有
(這一秒看來我中了招).....因為你們沒有問(這一秒又另一回事囉^^)」
他:「如果你不進申報通道......」
我立刻打斷,開始凶起來地說:「沒有如果!我們只可以按着事實判斷。事實是我走進申報通道,然後你們叫我做什麼我就什麼。你沒證據証明我有其他(不良的)動機。」
然後,他心知不妙了,就把門關起來。
他:「......好。我們一人讓一步,我們現在徵收(正常的)關稅。」
那個Madam又計算了,說:「大概四百多元。」
我:「好。」
然後,我們辦一些手續,交錢(
小插曲,那個收錢的海關說「394元」,我交了500,幾秒後,我又交4塊錢。他的腦突然「卡」住了好幾十秒,焦點亂了起來。我不耐煩的說「110」。他就是硬要回我106 = ="。我深知很多公務員都是又愛面子又爛的),走人。


在對話時,我深知我最初已進申報通道,他們根本沒有任何理由要向我收懲罰性關稅,但他們會用問題陷阱來逹到「
懲罰」的目的。可惜......我沒這麼簡單喲~ 從他關門那刻,他已經輸了;但我覺得做人要有妥協的技巧,就算贏了,也要接受他的「一人讓一步」。別在那Madam或手下面前輸得這麼難看。但我的妥協絕不是唯唯諾諾!


我覺得19根煙的限制是個垃圾的法律!為什麼紅酒不打重稅?! 喝紅酒的是有錢人多,抽煙的是窮人多。這種明顯地向窮人「開刀」的法律,我沒興趣遵守!因為我不是垃圾。另外,除了我愛及愛我的人,我不覺得有人有資格 「懲罰」我。我一個星期只過去買一條煙,你們幹嘛要惹我?!


[2012-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