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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February 16, 2013

破解集團式操縱的感想

如果是法治制度的公司,不論是什麼位置的人員,犯大錯,一定會被炒!

發生的事情中找到證據證明出現嚴重問題的是內部的人另外,我責的項目中,入了有程序正義的項目管程(這是我給公司小意思可借班"小丑"的「毒性的團結」而令我被炒,沒有時間實行下去)法治制度下的懲罰和價值角度判決,單看這幾點,走的一定不是我,而是聘請我那個手下敗的上司但事實是人治的制度,他們用竊聽偷取智慧和捕捉對象的漏洞,以維持權力地位

有人會奇怪地問,既然你有了証據來証明內部有問題,為什麼不向CIO或CEO「申冤」? 答案是「沒有用」原因在最尾一段。你認為CEO或CIO有可能不知道嗎?

人治就是定走向腐敗和落後的制度!也是為下三流操縱術管理技巧的人而設的


覺得自己特別優越,因為我覺得能將他們軍只是平常事。


[2012-11-13]